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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携程被约谈事涉“调价助手”?酒店“定价权”究竟属于谁?

9月17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依法对携程旅行网运营主体进行行政约谈。

9月17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依法对携程旅行网运营主体进行行政约谈。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多位知情人士处了解到,此次被约谈的主要原由与平台的“调价助手”功能相关。

事实上,早在今年5月,就有酒店商家在多个投诉平台和社交平台上反映携程的“调价助手”功能频繁调价,且功能无法关闭,打乱酒店经营节奏等。而澎湃新闻在投诉平台上看到,除了携程,多家OTA(在线旅游平台)的类似功能也有被投诉的记录。

究竟|携程被约谈事涉“调价助手”?酒店“定价权”究竟属于谁?

某单体酒店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其他平台也有类似功能:“出现很多年了,无非就是换名字、换花样,本质还是一样。”

“调价助手”的作用到底是什么?

“‘调价助手’是(OTA)后台的一个活动,说是帮酒店及时检查价格,会强制上,不能自主退出,申请退出必须要业务经理同意,但业务经理是不会同意的,平台就会‘甩锅’说是下面人员没有执行到位。”上述单体酒店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平台给了退出按钮,但是否能退出,取决于业务经理,并非我们自己。”

澎湃新闻在社交平台搜索“调价助手”关键词发现,最多的相关搜索内容是“调价助手怎么关闭”。

究竟|携程被约谈事涉“调价助手”?酒店“定价权”究竟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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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什么是“调价助手”?正常而言,“调价助手”的作用应该是怎样的?

此前澎湃新闻曾报道,有酒店负责人指出,“调价助手”是内置在OTA平台的商家版后台的程序,会定期扫描其他平台同款酒店产品价格,方便平台监测当前产品价格是否比竞品平台更低。一旦发现某个酒店定价比其他平台高,“调价助手”会立即通过系统自动调低酒店底价,或是给酒店产品参加促销活动。

究竟|携程被约谈事涉“调价助手”?酒店“定价权”究竟属于谁?

目前,平台还开始将“调价助手”还开始和AI融合。

今年6月5日,美团在“2025美团住宿生态伙伴大会”上发布了一款面对酒店商家的AI工具“美团既白”,官方小程序介绍显示:商家可以在产品中使用经营分析、定价策略、企业知识问答等功能,帮助商家更好地经营。

有媒体报道称,该AI工具以数据驱动为核心,整合智慧定价、动态库存管理两大核心功能:通过实时抓取市场需求变化、周边竞品价格波动、节假日入住率趋势等多维度数据,可自动生成动态调价建议,帮助酒店在淡季提升入住率、旺季实现收益最大化;同时,其智能库存管理功能能根据预订情况实时调整房间库存,避免超售或空房浪费,拓宽了AI在本地生活垂直场景的应用边界。

多位在线旅游平台的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调价助手”设计的初衷是为了避免出现“bug价”。

“正常而言,‘调价助手’是通过市场上的定价来更快地帮助酒店商家去应对市场上的变化。因为酒店的标准化率和自动化率没有那么高,酒店的调价原来都是依赖人工去做的,如果商家忘记关房态或者在判断不准的时候,损失可能是非常大的,就像有的酒店会出现一些‘bug价’。”某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调价助手”会根据市场价格来自动调整酒店价格,以避免出现过高或过低的价格。

“比如有的酒店因为忘记调价,以淡季的价格卖了旺季的房,酒店因此蒙受损失,或者‘砍单’造成消费者不便;或者有的酒店因为不想关闭房态而设置了特别高的价格,却被预订了,也会造成消费者的损失。”上述业内人士表示,“节假日期间,有的酒店价格翻三倍、有的翻五倍,而‘调价助手’能够将价格涨幅控制在一个比较合理的范围内,避免出现太过离谱的价格。”

在线旅游平台的“调价”功能是否违法?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此前针对“调价助手”的评论中,酒店商家普遍认为,类似功能损害了商家权益,而不少消费者则认为,节假日出现的“离谱”价格“需要管管”。

如今年9月18日,江西景德镇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情况通报显示:2025年9月17日晚,网上出现辖区内“空间酒店“国庆房价从90元左右涨至约1000元的相关信息,引发社会关注。

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通报中表示:“我局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核查,该酒店存在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行为,现已立案调查,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下一步,我局将针对此类酒店房价问题开展全面排查。衷心感谢广大网民的关心和支持。”

究竟|携程被约谈事涉“调价助手”?酒店“定价权”究竟属于谁?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如果“调价”功能针对的是“竞品”价格,那则可能会造成企业间的不正当竞争。另一方面,若对酒店商家而言,“调价”功能无法关闭或退出,也是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究竟|携程被约谈事涉“调价助手”?酒店“定价权”究竟属于谁?

郑州市市场监管局的公告显示,携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及《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而根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手段, 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 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强制平台内经营者签订排他性协议;(二)对商品的价格、 销售对象、 销售区域或者销售时间进行不合理的限制;(三)不合理设定扣取保证金, 削减补贴、 优惠和流量资源等限制;(四)利用服务协议、 交易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进行其他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酒店业主是服务主体,定价权是属于主体的”

“最高人民法院对一个指导性案例的定性显示,互联网竞争具有鲜明的跨界竞争和流量竞争的特性,因此对竞争关系的理解不应仅限于简单的同业竞争,而是应当从市场主体的行为是否违反诚信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是否剥夺了其他经营者的竞争利益,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角度来认定竞争关系。”

北京国枫(西安)律师事务所赵婷律师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竞争关系一般是指经营者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经营业务虽不相同,但其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的竞争原则,也可以认定其具有竞争关系。即只要是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1款“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违背,不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就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具有竞争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赵婷还表示,“该问题涉及全国统一公平大市场的政策。”

今年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25年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2025反法亮点之一,第13条第3款对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了专门性规定,即‘数据专条’,主要为规制过度、恶意或未经授权的数据爬取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赵婷指出。

旅游酒店行业资深高级经济师、独立分析师赵焕焱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酒店业主是服务主体,他们的意见应该重视,毕竟定价权是属于主体的。”而对于“调价”功能是否能更好地促进酒店行业和旅游行业的发展,赵焕焱认为:“新的措施必须经过实践检验,只有各方面都能够接受的才能够有效实施,根据实践情况不断改进是完全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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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czz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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